大甲溪上游集水區整體調查規劃

委託單位 :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二工程所
計畫地點 : 大甲溪流域
計畫期程 : 
    民國95年8月~96年11月底止
計畫概述 : 
    大甲溪流經台中縣、南投縣及宜蘭縣等,於921地震及桃芝颱風重創,而七二水災後,大甲溪沿岸之聯絡道路部份坍方、兩岸土石崩落或滑動或土砂淤滿河道等,嚴重者造成地形改變,道路中斷,甚至危及鄰近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及造成公共設施損壞。
    為求徹底解決土石災害及水患問題辦理整體規劃,以求整體性、安全性、生態性及人文性之整治,並在調查範圍內,針對集水區重點問題研提對策並規劃重點治理區段,除作為短、中、長期治理計畫之依據,並融合各單位資源外,透過分年分期治理規劃,抑止泥砂下移、減低災害的發生,營造生態環境,帶動地方發展,期使本區能達到農村經濟發展及水土保持雙贏的目標。